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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分就喜爱看书,人生第一本课外书,是四年级时父亲带我到镇上买的。书的容貌和姓名都忘了,但我至今还明晰地记住里边的一篇文章,作者的父亲高小结业,却是村里的教书先生,他低矮且驼背,被背叛的儿子厌弃。逝世时因背驼得太狠,无法平躺于棺材之内,背被家中老一辈硬生生压断,那咔嚓声似惊雷乍响,震碎了作者的心,也翻涌出了作者的悔。他说父亲弯了一辈子的腰,在那一刻总算挺直了。我难以忘掉看到这篇文章的震慑,和文中的作者一同泪水汹涌不断。那本书是我的瑰宝,行立坐卧都揣着。后来被同学借走,不知何以弄丢了,我悲伤了好久。
我爱看书,母亲知道,去邻居家串门儿,看到《故事会》或连环画,都会借回来给我看。惋惜村里有书的人家很少,借到书的时机并不多。
长大了去镇上上中学,离校园几百米处有一家杂货店,卖油盐酱醋,也卖书,但只卖《辽宁青年》《少女》两种杂志。它们像衣服相同,被竹夹子夹着,悬挂于绳子上。一种杂志只要一本,我偶尔看到,便月月去买。书是新的,但有被翻阅的痕迹。后来才知店东的女儿喜爱看书,就订了这两种杂志,看完就夹在绳子上再卖,这也是为什么一种杂志只要一本的原因。
每到月初,我都早早地去,怕晚了,书被他人买走。去的次数多了,店东便认识了我。每次都说:“我给你留着呢。”书来之不易,我很是爱惜,常常买到一本,我都舍不得一口气看完,看完一篇,满意地合上,在心里回味好久,等消化完了,才去看另一篇。我就像一个守财奴,日日翻着我的瑰宝,心中的满意无法言说。
什么时分我很少买书了?是智能手机呈现的时分吧,是电子阅览盛行的时分吧。它们贮存丰厚,携带方便,大多不必花钱。坐车时,走路时,躺在床上时,捧着个手机就能将喜爱的书翻了个遍。不想看了还能够听,煮饭时听,扫地时听,浇花时听,洗衣时听,《人生海海》《许三观卖血记》等许多书就是这样被我听完的。
方就是方便了,但好像少了许多感觉。比方,没有了一本书、一张椅、一杯茶的惬意与悠然;也没有了看到好词好句,不由得圈点勾画,摘录下来的赞不绝口。曾经我有带着墨香的摘录本,现在只要手机相册里好句好段冷冰冰的截屏。
我仍是更喜爱纸质的书,它们有质感,有温度,文字或躺或站在册页上,有色彩,有爱情,有生命。我喜爱看它们排着队走进我的心里,并在那里驻守下来,围成一个长满花草的栅门,帮我屏蔽着尘俗的喧嚣凌乱,抵挡着人生的风霜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