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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硕(非法学)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2024-01-25 05:32:26
作者: 废料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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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目前汇总到的所有综合课的题目,胡师兄通过你自己的理解,做了一份参和解析,仅供参考。后续有新的题目,会更新,欢迎继续关注。

  考虑综合课选择题记忆性为主,因此,除个别题目予以说明,其他的只有参,大家有疑惑的,能自行查阅资料。

  11.离婚诉讼中,小两口围绕共同饲养宠物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法官参照我国民法中关于子女抚养和探望等规定对该案件作出相应裁判,本案法官所运用的法律推理是

  12.《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该规定表达的规则属于

  13.许某和常某就“暗刷流量”达成合意,签订合同,常某提供服务,许某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常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暗刷流量”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利益,故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常某请求,不正确的是

  解析:法律制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违宪制裁,制裁是实体上的结果,而驳回诉讼请求是程序上的问题,不涉及上述四种制裁方式。

  17.某市河东区科创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产生的方式是

  解析:村委会组成人员都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但是,居委会的组成人员,由居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解析:授权禁止转授权,因此B错误。制定法律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因此C错误。D选项,把一年改为六个月就对了。

  19.甲省乙市拟将上城区与下城区合并,设立为市中区,对于这一行政区划分的变更,有权审批的国家机关是

  20.村民赵某在乡人大代表选举期间临时外出务工,无法返乡参加选举。下列正确的是

  23.2018年宪法修改,生态文明正式写入我国宪法。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说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外要求”。关于生态文明表述正确的是

  B.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是我国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

  解析:我国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所决定的,所有制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这基本对应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的方法并存,因此B是错误的。

  28.韩非提出“明立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中国古代为此,为治国指导思想的朝代是

  29.出于敦煌的唐代《放妻书》写到,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该《放妻书》所反映的是

  30.水浒中宋江,林冲,武松等人都曾受过一种酷刑,被骂“贼配军”这种酷刑将三种刑罚施于一人,这三种刑罚是

  31.唐朝为避免地方势力与官员相互勾结,规定了“南人北官,北人南官”的任职制度,类似这一任官回避的制度是

  32.评剧《刘巧儿》的故事,源于封芝琴与张柏的婚姻纠纷案件。该案的审理人是陕甘宁边区司法民主崭新形式的典型体现,主持这一案件审理的法官是

  34.程树德在《九朝律考》中指出:“自晋氏失驭,海内分裂,江左以清淡相尚,不崇名法,故其时中原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这一时期中原律学的发展推动了北朝立法的创新。下列选项中,代表了北朝立法最高成就的法典是

  35.唐中朝某部尚书受所监临财物,赃值抵八匹,依律应判徒一年。但由于其为正三品职事官,享有“八议”资格,据律可减一等处罚,则对其量刑为

  37.相较于唐宋而言,明清时期刑律对于化外人犯罪的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

  解析:明朝部分写到“反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体现一律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处理。

  39.下列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对“国权”和“地方制度”分别作出专章规定的是

  4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更加完备。在新时代,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改废释纂各项工作,需要

  42.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念判断是非,权衡利弊,处理问题的思维方法。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法理学第12章第一节结尾部分有,对于B选项,原题目可能是写的平等思维,如果真的是公平思维,也不能说错误,这也全部符合法治的精神。

  解析:很多同学疑惑B选项,律师在高校做兼职导师,是法律允许的,而且有利于法学生提升法律实践的能力,就像其他老师一样,领取报酬是公开且合法合理的。

  44.村民小丽在家庭纷争中,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遭遇了家庭暴力,去咨询本村“法律明白人”老张。老张将《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告诉小丽,家庭暴力是指共同生活的亲属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对比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法的适用指的是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因此A错误。

  45.近年来,我国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我们国家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46.某村坐落在山区,清水河穿村而过,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时发现一处煤矿,根据我们国家宪法下列选项,属于该村集体所有的有

  解析: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属于集体专有;而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专有。因此选BD。

  解析:《吕刑》提出惩罚与罪刑相符,因此B错误。同居相为隐问题最早源于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后来汉朝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刑罚原则,唐朝确立“同居相隐不为罪”原则,因此C错误。

  50.《中华民国民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立法中“习惯”的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从该法条能够准确的看出AB选项,习惯都可以适用于民事活动了,当然可当作民事法律渊源,因此C正确。至于D,考试分析没有明确说明,但是根据考试分析上提到的“社会本位,摒弃个人主义,强调公共利益”,结合一般理解,习惯应该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才能适用,因此D也正确。

  概念: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花费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划分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

  (1)法律调整的对象的标准: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2)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补充标准。(3)两者关系:法律调整的方法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说明:个人觉得,仅仅写46、47条是不全面的;直接按照考试分析写也是不全面的,而且题目问的是宪法规定,可不是考试分析怎么写,肯定是按照法条来;但是,考试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里面的一些内容是对第46、47、19条的提炼或者说明;只是说不够全面和直接,按照考试分析写,应该也能拿一半以上甚至三分之二的分数。第19条是最主要的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保障主要写这个可能更靠谱一点。另外,第47条仅写上述划线条的最后一款能不用写。

  保辜: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3)要求行为人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被害人,以减轻罪责,缓和社会矛盾。伤害的方式和程度而定,辜期内被害人死亡,杀人罪;限外死亡或其他原因死亡:伤害罪。

  提示:本题并非标准答案,只要在尊重考试分析的基础上,自己拓展,言之有理的,应该都可以得分。

  54.同学们在课堂上围绕法律原则展开讨论。学生甲认为,法律原则是更为抽象的法律规则,两者之间没有实质差别。学生乙认为,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可操作性,无法在法律实践中发挥作用。结合法理学相关知识,分析甲和乙的观点是不是正确,并阐明理由。

  (1)甲的观点错误的理由:看到法律原则更为抽象,是有道理的,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虽然存在联系,但是二者存在实质的差别。

  (2)乙的观点错误的理由:乙看到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可操作性,是有道理的。但是,法律原则,也可以在法律实践中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大多数表现在:①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②法律原则有时可当作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③法律原则可以填补法律规则有几率存在的漏洞,在法律实践中,没有法律规则的时候,民商法等可以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来断案。

  55.2021年,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其中以书面寄送形式提出的1274件,通过在线受理审查建议平台提出的5065件…我们对审查建议逐一进行研究,同有关方面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规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

  ——————全人常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1)针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全人常可以就哪些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1)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门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决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

  提示:这个是2022年考试分析依据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作出的修改。

  (2)现实意义(要点):①保障公民的监督权;②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违宪审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③有利于敦促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机关积极尽快地向公众作出立法说明,提升立法的科学性,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又出现类似问题;④是我国违宪审查程序的加强完善,推动违宪审查程序逐步合理化、明确化;⑤有利于推动宪法宣传与教育。

  56.各州县设立申明亭,凡民间应有词状,许耆老里长准受于本亭剖理。亦书写不孝不悌及一应为恶之人之名于亭,以示惩戒,使人心知惧而不为恶。板榜以木为之,及书朝廷所行劝善惩恶之言,兴利除害之事,于衙门前张贴,使得人知晓,为教民之要务。

  (1)主要职责:为“申明教化”“明刑弼教”,对百姓实施教化,并调处纠纷,以维护统治秩序。具体解决的是:受理和调处有关婚姻、田宅、斗殴等名师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发挥了基本司法组织的作用。

  (2)意义:①将社会矛盾化解于基层,有利于维护统治秩序的稳定。②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的纠纷调解功能,对乡民教化,有利于息讼,稳定社会秩序,节约司法成本。③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维护了封建皇权专制统治。

  57.“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法是一种自相矛盾,是不燃烧的火,是不发亮的光。”请根据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这句话说明,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不能发挥法的作用,实现法的目的。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这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

  第一,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道德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以及人们的内心确信等来加以维持;宗教规范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精神约束的方式,依靠清规戒律、惩罚制度来保证教徒的遵守。

  第二,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法律之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一定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人们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

  第三,与法的国家强制力相关,法还具有程序性,主要是在近现代意义上讲的。无论立法、执法还是司法,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第四,国家的强制力是以国家的暴力机关作为支撑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表现在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这些制裁由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等来具体实施。正是因为有了国家强制力,法律才能够很好地实施,法律才能实现。

  但是,强调国家强制力对于法的重要性,并不代表法律只能靠国家强制力推动实施。法的实施和实现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人类对于法律的信仰,基于契约精神,基于功利主义的考虑等等。

  法本身就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国家是创制法律的直接主体,法律必然有国家强制力在里面;假如没有了国家强制力,那就称不上法律。没有国家强制力,法将难以得到一定效果实施,会受到破坏,难以实现法律的目的,因此说“没有国家强制力的法是一种自相矛盾,是不燃烧的火,是不发亮的光。”

  说明:这种论述题,只要围绕国家强制力来作答,即可得分,至于能得多少,要看:结构是不是清晰、逻辑是否严谨、角度是否全面、内容是否贴合。上面我写的这几点,仅供参考,但是,第(二)部分的第二点,这个是一定不可以漏的,一定是最主要的踩分点!

  58.我国早在西周就确立了“明德慎罚”的原则,儒家更进一步提出“民为邦本”的主张,彰显了民间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请结合法理学和法制史,分析古代民本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启示。

  “德配王命,民贵君轻”是中国法制历史中的优良历史传统,民本主义是中国古代法制与法文化的基础。西周时期就确立了“以德配天”的观念,即天授王权取决于君王的德性,体现为“敬天保民”的统治政策。儒家进一步提出民贵君轻、民为国本的思想。这一传统对于中国古代法律有着深远的影响,可以说,传统法律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浓厚的民本主义色彩,如德主刑辅,注重教化;摆脱神判,重视证据;宽仁慎刑,爱惜人命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①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推动力;②法治的目的与核心就是制约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③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都要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保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法律都是为人民谋福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④坚持人民主权的思想,一切权利属于人民;⑤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权利保障与权力的合理分工。

  通过对于古代民本思想的分析以及对“以人民为中心”内涵的解读,全面依法治国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体的启示如下:

  第一,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种种途径和形式,保证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充分参与权。

  第二,一定要坚持人民主权的思想,一切国家权力均自来人民的授予,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以德配天”这一西周的法律思想的重要启示。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的发挥道德的作用,同时重视法治的宣传,让二者相得益彰,这是古代德主刑辅、注重教化的思想的重要启示。

  第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法治原则,审理案件不能主观臆断,只能以与案件相关的事实为依据;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唯一标准和尺度;重视司法程序正义,让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是“摆脱神判,重视证据”的古代民本法律思想的重要启示。

  第五,刑罚与各种其他法律制裁方式,应该做到合理化,合理确定违法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滥施刑罚等制裁措施,禁止采用过分残酷的处罚方式。另外,坚持疑罪从无的法律根本原则。这是古代“宽仁慎刑,爱惜人命”民本思想的重要启示。

  其他,①建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民主立法,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②坚持司法公平公正原则,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③加强法治宣传,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群众广泛积极守法。

  说明:个人觉得,根据往年真题来看,论述题强调材料内容与措施的一致性,因此启示部分主要是围绕材料中给出及拓展的民本思想来展开的,而非按照某些老师那种抽象的答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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